原配能否告小三,这个问题涉及到婚姻法、民法和刑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规定。在中国,原配告小三的情况并不常见,但在一些国家,例如美国,原配告小三的案例却并不罕见。
首先,从婚姻法的角度来看,原配告小三的依据是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”
如果小三与已婚人士存在同居关系,原配可以依据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小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但是,如果小三与已婚人士只是偶尔发生性关系,并没有形成同居关系,那么原配就很难依据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其次,从民法的角度来看,原配告小三的依据是《民法典》第一百零九条:“自然人的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。”如果小三的行为对原配的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造成了侵害,原配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小三承担侵权责任。
最后,从刑法的角度来看,原配告小三的依据是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:“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如果小三与已婚人士存在重婚或者事实婚姻的情形,原配可以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,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要求追究小三的刑事责任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原配告小三的案件中,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原配的受损程度、小三的过错程度等因素,来确定赔偿金额。如果原配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,证明小三对其造成了损害,那么法院可能会驳回原配的诉讼请求。
综上所述,原配告小三的依据主要是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、《民法典》第一百零九条和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。但是,在具体的案件中,原配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,证明小三对其造成了损害,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。